韦应物〔唐代〕
韦应物
韦应物(生卒年不详),字义博,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唐朝官员、诗人,世称“韦苏州”“韦左司”“韦江州”。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饯乡守宋监丞二首
刘克庄 〔宋代〕
金刚随机无尽颂·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
释印肃 〔宋代〕
西灞草堂为庐陵宋内翰赋二首 其二
黎扩 〔明代〕
闻说西溪上,波光映远天。吟蛩催急杵,落雁近渔船。
红树斜晖淡,黄花晓露鲜。田家新酿熟,共醉月明边。
寄仵判院八首
华岳 〔宋代〕
赠育王堪笑翁
郑清之 〔宋代〕
湖雁篇
陈邦瞻 〔明代〕
延寿寺见红药小魏扬州号为醉西施
黄庭坚 〔宋代〕
书怀示友十首
陈与义 〔宋代〕
山中杂兴 十九
王冕 〔元代〕
鹧鸪天·准拟关门度一秋
丘崈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