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宋代〕
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双调】清江引 分韵为崔月英
宋方壶 〔元代〕
次曾宏甫赴光守留别二首韵 其一
曾几 〔宋代〕
听说光州好,淮山是四邻。凝香无一事,奠枕有馀民。
世以文章著,朝须宠数频。西湖便归去,应不待班春。
送王团练赴边
徐贲 〔元代〕
休歇歌
张继先 〔宋代〕
次韵钱济明赠感慈长老
晁补之 〔宋代〕
寓言二首
王安石 〔宋代〕
古函关
皮日休 〔唐代〕
送胡叔献被召二首
刘克庄 〔宋代〕
伤逝三首
赵文 〔宋代〕
寄庐山道士二首
董嗣杲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