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湛湛尊中酒,有功不自伐。不伐人不知,我今代其说。
良将临大敌,前驱千万卒。一箪投河饮,赴死心如一。
壮士磨匕首,勇愤气咆𠷺。一酣忘报雠,四体如无骨。
东海杀孝妇,天旱踰年月。一酌酹其魂,通宵雨不歇。
咸阳秦狱气,冤痛结为物。千岁不肯散,一沃亦销失。
况兹儿女恨,及彼幽忧疾。快饮无不消,如霜得春日。
方知曲糵灵,万物无与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