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2—1478)明苏州府长洲人,字永熙。正统七年进士,授御史。巡按江西,黜贪墨吏数十人。景泰时擢广东副使,巡抚江西。劾奏宁王朱奠培不法状,后被宁王诬劾,夺官。后再起为大理少卿,迁兵部右侍郎。宪宗立,以牵累贬官。会大藤峡徭、僮等族民众起事,乃改以左佥都御史,参赞军务,督兵镇压。迁左副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有才略,治军严,而谤议亦易起。为中官所倾轧,乃致仕去。有《襄毅文集》。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