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闻父讣二首
释了惠 〔宋代〕
【仙吕】一半儿 病酒
徐再思 〔元代〕
三衢道中
华岳 〔宋代〕
残句:床头只有黄州印
王禹偁 〔宋代〕
子直画屏求题诗·谢安东山
葛立方 〔宋代〕
和集津兄谢王立之红丝花
晁冲之 〔宋代〕
故园桃李秋摇落,扫地无花可恼公。近说城南王子妓,亦持红拂剧西风。
因事书座右
释绍昙 〔宋代〕
皇甫一首
苏籀 〔宋代〕
至正壬辰之春余卧病始起遭时多故奔走山谷间
胡翰 〔明代〕
赠太慰吕惠穆公挽词
王珪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