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监州新定却寄并旧僚
张伯玉 〔宋代〕
拟吴侬曲(三首)
于谦 〔明代〕
送僧
释文珦 〔宋代〕
湘中
徐玑 〔宋代〕
入石桥路林木蓊郁但闻涧声潺潺忽惊湍飞雹骇
徐大受 〔宋代〕
郢中三咏为曾中丞赋 其一 读书楼
欧大任 〔明代〕
秦中还使节,汉上卧文园。散帙便欹枕,看山足杜门。
书藏京岭近,剑倚石城尊。知有南熏奏,长歌圣主恩。
九里松
董嗣杲 〔宋代〕
咏史
陈普 〔宋代〕
丙夜沈沈讲未停,故人重话旧时灯。半篇说命良依约,舜典周官总未曾。
水调歌头·鹤会正阳後
刘辰翁 〔宋代〕
先寄邢子友
沈伯达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