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海上凯歌二首赠汤将军
唐顺之 〔明代〕
以石竹雪竹诸字赠周余诸友
吴与弼 〔明代〕
节序明朝岁已除,青衫犹辱访侨居。预留拙笔聊相赠,点画虽疏意有馀。
重叠金·银幡彩胜参差剪
黄升 〔宋代〕
怀二萧
乐雷发 〔宋代〕
不寝二首
刘克庄 〔宋代〕
颂证道歌·证道歌
释印肃 〔宋代〕
冯元素挽诗
项安世 〔宋代〕
和临江庚子鹿鸣宴诗韵
彭龟年 〔宋代〕
怀旧二首
感皇恩 张子京以春台子瞻椅见许,以词催之
刘敏中 〔元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