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与之字伯可,号顺庵,洛阳人,居滑州(今河南滑县)。生平未详。陶安世序其词,引与之自言:“昔在洛下,受经传于晁四丈以道,受书法于陈二丈叔易。”建炎初,高宗驻扬州,与之上《中兴十策》,名振一时。秦桧当国,附桧求进,为桧门下十客之一,监尚书六部门,专应制为歌词。绍兴十七年(1147),擢军器监,出为福建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桧死,除名编管钦州。二十八年,移雷州,再移新州牢城,卒。
道出陈留郡,车停颍水滨。不胜怀古意,为吊鼓琴人。
王粲称前辈,张衡记后身。轶才真旷世,伟貌迥殊伦。
淹贯鸿都学,辉皇清庙珍。于时良策蕴,应诏直言陈。
鸾凤偏垂翅,骊龙漫角鳞。幽囚北寺狱,远徙朔方尘。
祸稔天心酷,忧深国步屯。妖氛缠黑气,贼寇起黄巾。
炎祚倾危日,枭雄剥乱辰。徵车怜迫促,解绶悔逡巡。
殄灭嗟元恶,弥缝赖大臣。然脐诚已晚,动色亦何因。
过细宁难宥,冤奇竟莫伸。踉跄付廷尉,涕泣遍朝绅。
已矣儒宗失,悲哉史笔沦。无儿延嗣续,有女历艰辛。
忠孝名终在,风流迹未泯。篆书垂一代,碑版照千春。
尚论追芳轨,遐思托德邻。茫茫寻故里,寂寂委荒榛。
事往浮云散,文传炳日新。虎贲犹得似,想象为伤神。